6月6日,我县学习宣传践行《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启动仪式在县体育中心举行。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团县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社区群众代表、执法部门代表、司法部门代表、志愿服务代表等参加启动仪式。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白治安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显鹏安排部署了全县学习宣传践行《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保林解读了《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周鑫俞宣读了《文明行为倡议书》,志愿者代表、交警代表、居民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学生方阵齐声诵读了《红领巾 讲文明》倡议书。
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家庭等各类宣传资料。同时还通过设置文明签名墙、摆放文明宣传展板、现场讲解的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生活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文明条例,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努力营造“文明城市人人共建,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当日,志愿者们还走上街头开展同环卫工人捡烟头、“车让人 人守规”文明交通引导等实践活动。
王显鹏指出,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践行《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帮助广大群众知法、普法、懂法、用法,努力争做崇德尊礼的文明定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