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全面提升教职工依法执教的能力,发挥法治副校长的防护引领作用,5月12日上午,贺圈镇司法所刘志浩所长一行3人到贺圈镇学区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副校长闫春莉进行了法治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以案例的形式告诉幼儿“法律是什么”“幼儿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自我保护的要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夏季防溺水注意事项”等。
宣讲活动结束后,幼儿园各班级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在班级内再次进行了相关的法治教育知识巩固。
通过此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园领导和老师们纷纷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幼儿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