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妥善化解群众身边的价格矛盾纠纷,营造和谐价格关系,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定边县价格认证中心在县法院、司法局、定边街道办、森林小镇景区等单位及经营场所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广大居民遇到有关价格争议的纠纷,可以先来我中心免费调解处理。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的设立,旨在提供一个公正、便捷、高效、经济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解决各类市场主体间的价格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非诉讼的调解方式解决价格争议、化解价格矛盾。
符合申请价格争议调解条件:当事人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处理;申请人、被申请人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具体的申请要求、确切的事实依据;有关当事人对争议事项的价格或者损失金额存在争议。
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适用范围:价格争议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价格争议纠纷主要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民生领域。以下不属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情形: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价格争议事项涉及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涉及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及销售物品的;其他不适宜开展调解的价格争议纠纷。
工作站的设立是定边县价格认证中心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沉价格服务,打造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将为广大居民在遇到价格争议纠纷时提供一个全新的调解渠道。(文章来源:任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