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他(她)们工作在各行各业,生活在劳动群众之中,却有着特殊的影响力、凝聚力和示范作用。近年来定边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劳模管理工作,从多方面切切实实地提高了劳动模范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社会影响力,定边县总工会更是把劳模管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近日,定边县总工会为88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发放2018年度劳模荣誉津贴。其中,全国农民劳模每人每年5000元,省部级职工劳模每人每年1000元,省部级农民劳模每人每年3000元,市级职工劳模每人每年800元,市级农民劳模每人每年2400元,共计人民币122600元。
此项工作得到了定边县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在劳模荣誉津贴发放过程中,县总工会主席安世良同志强调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建立发放档案,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资金留存、漏发、挪用、冒领,必须做到应发尽发,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使劳模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真正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的浓厚氛围。(撰稿人:艾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