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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教师/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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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美德教师、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时间:2017-03-14  

各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

为进一步塑造我县教师新形象,激发教师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树立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充分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进一步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榜样,发挥同龄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县广大青少年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文明办、未成办、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美德教师、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满三年且在岗的一线教师,各中小学在籍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美德教师

1、有理想信念: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做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2、有道德情操: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生如子、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在教师、学生中有很高威望,深受校领导、同事、学生、家长的好评,在县域内有一定示范和影响力。

3、认真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教学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4、有仁爱之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爱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快乐成长,以博大的师爱、人格魅力来教育和影响学生。

(二)美德少年

1、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待人真诚,知礼仪,重礼节;举止文明,重信守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知书明理:好学,乐学,品学兼优,不骄不躁;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在各类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

3、吃苦耐劳、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事迹感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感染力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为父母排忧解难、帮父母担当家庭责任等。

三、评选办法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典型人和事的挖掘、推荐工作。

2、推荐工作可采取本人自荐、他人推荐、单位评选的方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的意见,由各学校确定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各学校分别推荐1名美德教师、1-2名美德少年,曾获“最美教师、最美青少年”荣誉的暂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8日—3月20日)

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通过校园网、广播、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上报阶段(3月21日—4月7日)

各学校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评选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未成办,并在单位平时考核中予以记载。上报材料要求:1、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教师1000字左右;学生500字左右),各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版;2、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3份;3、提供相关活动电子照片(5张)和视频。

(三)组织评选阶段(4月8日—5月10日)

1、网络投票

经县组委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之后,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广大市民可通过下载“爱定边”APP进行投票投票可选多类、多人;每天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评选公示

县文明办将从我县文化、教育、新闻、社会等各界遴选专家组成评委,做好推选评审工作。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召开评审相关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拟定表彰名单,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四)表彰奖励(5月11日—5月29日)

筹备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县文明委对第五届“美德教师、美德少年”进行隆重表彰。奖品从众源天然气100万公民道德建设基金中列支,县文明办负责组织发放。

联 系 人:白  茹

地    址:县委大院县创文办1号办公室

电子邮箱:3113865360@qq.com

联系电话:0912-4221811 

定边县文明办                   定边县未成办

 

 

定边县教育局

2017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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