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荐评选表彰2015年度陕西省“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厚德陕西”建设活动,展示我省广大未成年人向上向善、厚德健康的精神风貌,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榜样。
本次推荐评选的对象必须是10至17周岁,在陕西生活学习三年以上(含户籍非陕西)的未成年人。推荐的“美德少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心理健康,青春阳光;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诚信友善、自立自强、奉献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并且长期坚持,是当地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这一活动将按照学校推荐——县(区)推荐——市(区)复评——全省总评的步骤,广泛寻找、逐级推荐、层层开展评选推荐。今年10月,我省将对各地报送的“美德少年”候选人事迹在陕西文明网等平台展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最终评选出100名2015年度陕西省“美德少年”,并进行表彰。